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统计监管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管理。
- 制定机关
- 中医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统计监管与奖惩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