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依法取得的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不得转让。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 被许可人应当妥善保管图样制作模具和图样源信息,防止人民币图样被非法使用。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