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批准文件核准的范围使用人民币图样,并与申请事项保持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人民币图样时注明被许可人名称、许可批准文件号及产品制作单位名称。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