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被授权局的登记管辖范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授权文件中列明。 被授权局负责其登记管辖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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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