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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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