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的,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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