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