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

第九条

重点专项概算应当同时编制收入概算和支出概算,确保收支平衡。

重点专项收入概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概算和其他来源资金概算。

重点专项支出概算包括支出总概算和年度支出概算。专业机构应当在充分论证、科学合理分解重点专项任务基础上,根据任务相关性、配置适当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按照任务级次和不同研发阶段编列支出概算。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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