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
第四十二条
项目或课题因故撤销或终止,项目牵头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统筹用于重点研发计划后续支出。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
项目或课题因故撤销或终止,项目牵头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统筹用于重点研发计划后续支出。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