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

第三十三条

承担单位应当将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承诺保证其他来源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用于本项目支出。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