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二十七条

专业机构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重点专项预算和科技部对项目安排建议的审核意见,向项目牵头单位下达重点专项项目预算,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含预算)。

项目任务书(含预算)是项目和课题预算执行、综合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依据,应以项目申报书为基础,突出绩效管理,明确项目考核目标、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明晰各方责权,明确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资金额度,包括其他来源资金和其他配套条件等。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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