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二章 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第十四条重点专项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一般不予调剂,因概算变化等确需调剂的,由专业机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财政部批准。制定机关财政部 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