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九条

第四章 委员

第九条

委员权利:

(一)出席就指委会议,行使审议权和表决权;

(二)推荐就指委委员;

(三)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等活动;

(四)获得就指委服务,依照规定查阅相关资料和数据;

(五)获得人才供需对接信息、实现更高效供需匹配;

(六)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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