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六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凡符合委员基本条件、热心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人选每年可通过个人申请或行业就指委(专家组)推荐,吸收为专家库成员。表现优异的可按规定流程增补为委员。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