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各行业就指委、专家组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形成的重大行业标准、政策建议、分析报告等,组织开展的评比、培训、挂牌等,须报请全国就指委秘书处同意后实施,相关进展情况应及时报告。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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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