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13〕107号文印发)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发〔2016〕314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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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