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机制第五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工作机制,指导、督促银行、支付机构落实普惠金融发展战略,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普惠金融具体工作。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