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

第四十五条

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中立评估。调解组织受理调解、中立评估申请后,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请求当事人协助或者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本办法所称中立评估,是指调解组织聘请独立专家就争议解决提出参考性建议的行为。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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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