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出现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