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第十九条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排除、限制金融消费者接受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