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排除、限制金融消费者接受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