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时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非法占用金融消费者资金及其他金融资产。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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