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