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章 运营保障第三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