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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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