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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