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四节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下设分行及分行级专营机构设立第四十五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设立分行或者分行级专营机构,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