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五章 业务范围 / 第四节 开办其他业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开办其他业务,是指申请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四)项或者第三十一条第(十三)项所指的业务。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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