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