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