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单项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本地区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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