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裁判员注册管理第三十一条裁判员必须持有注册有效期内的相应裁判员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执裁工作。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