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第二十七条对各等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不得收取费用。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