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市发〔2018〕30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18〕119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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