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六十三条第十章 罚则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