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五十一条第八章 重组、清算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