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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