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十八条
第三章 财务风险
第十八条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财务风险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