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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