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