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