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