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号)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签发
第七条
申请办理海员证应当具备下列材料:
(一)海员证申请表;
(二)船员服务簿;
(三)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单位还应当提供委托书。
其中第(二)项规定的船员服务簿、第(三)项规定的船员适任证书无需申请人提供。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