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出现下列情况,《检验合格证书》失效,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应按本规定向船舶检验机构重新申请作业前检验: (一)法定证书和入级证书过期的; (二)发生影响法定证书和入级证书效力的重大事故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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