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网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使用。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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