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展的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 附件: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pdf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