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和核发
第五条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兽药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内; (二)申请前三年内无被撤销该产品批准文号的记录。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连续2次复核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1年内不再受理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和核发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兽药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内; (二)申请前三年内无被撤销该产品批准文号的记录。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连续2次复核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1年内不再受理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