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样品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农业农村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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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