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利用新闻报道以及其他传播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建议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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