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答卷提交

第二十二条

应诉公司应提交公开答卷和保密答卷中文原件各一份、中文复印件各四份。 所有答卷均须妥善装订成册。答卷正文和所附证据材料均应按顺序标注页码。答卷应包含答卷目录和附件目录,每一附件均应列明序号。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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