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补贴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十九条
第四章 答卷提交
第十九条
应诉公司认为答卷中有需要保密内容的,应当提出保密处理的申请,并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 对要求保密处理的信息,应提供一份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包括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答卷提交
应诉公司认为答卷中有需要保密内容的,应当提出保密处理的申请,并陈述需要保密的理由。 对要求保密处理的信息,应提供一份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包括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