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